各有关单位:
依据《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》(长城乡规〔2018〕3号)的规定,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。经企业自主网上申报、系统自动评分、专项抽查、行业管理部门公示的方式,评定了企业信用等级,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18年度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.doc
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9年11月12日